独家周报┃上周知识产权行业最引人注目的七个重要事件回顾(6.7~6.13)
1. 减少相关的网络运维成本,给运营商减轻负担;如果运营商同时运营2G、3G、4G、5G网络,对于运营商而言是巨大的成本压力,使其无法全身心投入到5G网络建设中去;
2.运营商在关闭了2G、3G网络后,高通的专利优势将会逐渐消失,因为高通拥有最多的通信技术专利集中在了CDMA技术上,也就是电信的2G、3G网络技术上,高通几乎垄断了全欧CDMA75%的标准必要专利,总专利更是高达90%左右,一旦电信全面关停2G、3G网络,意味着高通在这方面的专利优势将会大大的缩小。
2010年,“童话大王”郑渊洁委托的商标代理公司发现,“皮皮鲁”商标在四川成都被人申请注册到食品类商品上。其间,有媒体报道称,郑渊洁一方向当时负责商标注册的国家工商行政总局商标局提出异议,申请对上述争议商标不予注册,但被驳回。
北京皮皮鲁总动员文化科技有限公司(简称“皮皮鲁公司”)于2018年对诉争“皮皮鲁”商标提起无效宣告,2019年3月1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认定诉争商标“皮皮鲁”违反了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即“有害于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但认为诉争商标未违反《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七项和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故对诉争商标予以无效宣告。
成都商标注册人不服上述裁定,于去年5月30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理由为诉争商标未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皮皮鲁公司作为该案第三人,表示同意国家知识产权局的意见。
去年8月27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诉争商标没有违反2001年《商标法》第十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因此判决撤销了国家知识产权局的裁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作出决定。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法院于今年2月26日作出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
今年3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裁定,认定诉争商标“皮皮鲁”未违反上述《商标法》规定,对诉争商标予以维持。
最近,皮皮鲁公司就国家知识产权局重新做出的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理由为涉案的“皮皮鲁”商标违反了上述《商标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即“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规定的,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裁定撤销该注册商标。”皮皮鲁公司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上述裁定,并判令国家知识产权局再次裁定。
2020年6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发布《关于2020年度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考试日期调整的通告》,大意为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进展情况,经商有关部门,原计划于今年上半年举行的2020年度注册建筑师等职业资格考试,调整至今年下半年举行;原计划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的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调整至11月21、22日举行(知识产权职称考试归属于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早前贾跃亭持有乐视网2210万无限售流通股遭到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拍卖,但目前尚未有竞拍者报名。乐视网在6月5日起开始进入退市整理期,近四个交易日全部跌停,6月10日股价报1.11元,低于拍卖价的2.51元/股。
6月10日,为加大图片领域版权整治力度,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国家版权局发布了《关于规范摄影作品版权秩序的通知》,对摄影作品相关版权问题进行了厘清,推动构建摄影作品版权保护长效机制。
《通知》主要包括七方面内容:
一是明确构成摄影作品的要件是具有独创性,并强调以新闻事件为主题的摄影作品不属于时事新闻,受著作权法保护。
二是针对实践中存在的篡改摄影作品标题或作品原意等问题,强调对作者人身权的保护,并重申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法律地位和法定职责。
三是规定图库经营单位义务,特别针对图库经营单位的虚构版权、虚假授权、不正当维权等行为进行规制,并就实践中存在的对著作权保护期届满及著作权人放弃财产权的摄影作品进行收集整理形成的图库,明确指出图库经营单位不得以版权许可使用费名义收取费用。
四是规定网络服务商义务,强调要切实履行好通知——删除义务。
五是强调教科书法定许可中摄影作品作者的获酬权。
六是鼓励各方开展合作、形成合力,共同推动摄影作品版权秩序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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